經濟
明朝初年,由於多年的戰爭與元末政府的巧取豪奪,經濟近乎在崩潰的邊緣。明朝初年實行休養生息的政策與移民墾荒,也實行屯田政策,軍屯面積占全國耕地的近十分之一。此外,商屯也相當盛行,政府以買賣食鹽的專賣證(稱之鹽引)作為交換,利誘商人將糧食運往邊疆,以確保邊防的糧食需求。然而並非以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方式,而是要求鹽商先交錢再等曬鹽季再給鹽,卻又為了稅收不足而將新產出的鹽另行外賣,延後交鹽給正規鹽商的時間,致使鹽商交了錢卻要三五年甚至十年後才拿得到鹽,卻又因身份管制而無法拋棄鹽商身份另行謀生,因此而家破人亡,私鹽亦大為流行。明太祖也曾派遣國子監下鄉督導水利建設,並以減免稅賦獎勵耕作。這些措施使得過去很多飽受戰亂損毀的地區恢復了生氣,使明朝的經濟得到了快速的恢復。
明代經濟仍以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為主,不過明朝的農業發展無論是產量還是生產工具,都高於宋元時期,紅薯、南瓜、蠶豆、土豆、玉米、棉花等農作物已由國外傳入中國,尤其是棉花,已在全國普遍栽種。此外,較容易栽種的蕃薯和玉米,可以種植於土壤相對較貧瘠的地區,對於糧食需求日增的明清兩帶尤其重要。萬曆年間,明朝的耕地總面積超過七百萬頃,為明朝中葉開始的人口穩步增長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而在宋朝流行的俗諺「蘇常熟,天下足」,由於長江下游地區城市居民的快速增加,及長江中游地區的快速開發,到了明朝時,已經轉變為「湖廣熟,天下足」,意即當時主要的米糧生產區已經轉移到湖廣地區,也就是現在的湖北省和湖南省一帶。明末以後,湖廣的米開始被長途運送至江浙、閩廣等地區販售,使當地農民開始改種經濟作物。商業性農業的發展及隨之出現的長途交通,都有利於工商業的發展。
手工業方面,明朝仍然延續了元代的匠籍制,也就是規定全國技術好的手工業工人必須於官營手工業部門服務的制度。明代定以前的匠戶為匠籍,並規定這些入匠籍的手工、工人子孫世代承襲,不得脫籍改行,但不同點在於明代時,他們不需永遠在王朝服役,而只要依規定每隔幾年輪班到京城服役一次即可,稱之為輪班匠。但由於到京城的路途遙遠,輪班匠仍然常常發生逃役的狀況,於是在成化二十一年 (西元1485年),朝廷便下令輪班匠可繳交銀兩折抵役期,稱為「匠班銀」。而到了嘉靖四十一年,朝廷進一步改革匠役制度,每名輪班匠每年納「匠班銀」四錢五分,從而廢除了輪班制。但仍有部分工人留在官營手工業單位服務,匠籍制並未完全廢除。
自明朝初年起,以江南地區為代表的手工業高度發展,松江潞安府有織機1.3萬張,促進了市場經濟化和城市化,南京、臨清等城市「周圍逾三十里,而一城之中,無論南北財貨,即紳士商民近百萬口」。南京一地有眾多的陶瓷廠,每年可生產100萬件瓷器。景德鎮成為了世界瓷都。然而明朝推行「重農抑商」的原則以及嚴厲的海禁政策,使得商業受到了一定的壓制,但遠洋船舶噸位仍高達18000噸,占世界總量的18%。隨著明朝紙幣「大明寶鈔」的流通失敗,整個貨幣體系轉向為以白銀為主。日本和拉丁美洲的白銀大量流入也進一步促進了明朝經濟的發展,中國佔有世界白銀產量三成左右。明代經濟的另一個特色是城鎮經濟的繁榮,運河沿線由於往來商船不斷,周邊城市如濟寧、淮安、揚州等都非常發達。東南地區由於商品經濟繁榮,成為了全國的經濟集散地。由於商品經濟的繁榮,明代形成了按籍貫區分的商人集團,稱為「商幫」,如徽州商幫、晉陝商幫、廣東商幫、福建商幫、蘇州洞庭商幫、江西商幫等。這些商幫以「會館」為聯繫場所,互相支持,越做越大。
商人的地位在明朝時也有所提高,部分士大夫認為經商有成,在價值上也等同於讀書有得,「亦賈亦儒」「棄儒就賈」的現象也開始出現。此外,商業用的書也開始出現。商人為了實用目的而編寫此類書籍,內容介紹貿易路徑沿途的交通、習俗及商品行情等。此類書籍現存最早者為《一統路程圖記》。此外,由於商業的發達,各地紛紛開始大量生產具有當地特色的商品,運銷他處,使得區域分工日益明顯。
明朝嘉靖、萬曆年間,各地出賣絲綢、酒肉、蔬果、煙草、農作物、瓷器等商品不計其數,大量外銷賺取外匯所得;外國的不少東西,如歐洲的西洋鐘,美洲的煙草,在中國城市都有賣。西方學者漢斯•布羅埃爾在其著作《最先抵達美洲的是中國人》(1972年)中寫道:「中國憑藉著在絲綢,瓷器,等方面無與匹敵的製造業和出口,與任何國家貿易都是順差」。當時商業大都會有南京、北京、南昌、杭州、福州、廣州、蘇州、松江、淮安、揚州、濟寧、臨清、蕪湖、儀征、景德鎮、瓜洲等[10]。 在世界上,明朝是16世紀、17世紀時期手工業、經濟最繁榮的國家之一。
1 則留言:
我因為要做小論文,所以引用了一些資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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