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2日 星期二

行政機構

政治制度

由於朱元璋猜忌好殺,洪武十三年,以宰相胡惟庸謀反伏誅,於是廢去宰相一職,子孫不得復立。秦、漢以降實行一千六百餘年的丞相制 度自此廢除,相權與君權合而為一,明朝皇帝大權獨攬,在世界政治史上明朝的政治體系也屬於罕見的專制政體,這也成為明朝滅亡的一大原因。但由於國家事務繁 多,皇帝無法處理,洪武十五年九月罷四輔官,仿宋殿閣制設內閣。其後的清朝也大多繼承了明朝的政治制度。內閣只為皇帝的顧問,相當於今日總統府祕書長的職 務,奏章的批答為皇帝的專責。內閣大學士一職多以碩德宿儒或朝中大臣擔任,只照皇帝的意旨寫出,稱「傳旨當筆」,權力及地位遠遠不及過去的宰相,只有黑市 地位,而沒有法定地位。宣宗時期,由於楊溥、楊士奇、楊榮等三楊入閣,宣宗批准內閣在奏章上以條旨陳述己見,稱為「票擬」制度,又授予宦官機構司禮監「批 硃」。票擬之法補救可君主不願面見閣臣之弊,但內閣大臣與皇帝溝通,全賴司禮監(宦官)。由是開啟明朝宦官專政之大門。為了加強對全國臣民的監視,明太祖 還設立特務機構錦衣衛,明成祖又設立東廠,明憲宗再設西廠,合稱「廠衛」,由宦官統領,自此明朝宦官之權勢無以復加。

清代史家趙翼曾慨 嘆:「不知主德如此,何以尚能延此百六七十年之天下而不遽失,誠不可解也。」明朝能維持兩百餘年的國祚,與秦、隋兩朝二世而亡,不可同日而語。其關鍵點就 在於皇權的無限擴大,並且特別加強了對統治階級內部各種政治勢力的防範和控制。任何的政治勢力都無法也不可能游離於皇權的控制之外。
主要機構

六部
明朝在中央設置吏、戶、禮、工、刑、兵六部,與前代相比,明朝最初在每部增加尚書侍郎各一。胡惟庸案之後,朱元璋廢丞相之職,取消中書省。六部因此地位得到了提高。每部只設一個尚書,兩個侍郎,原有的各科尚書降為郎中。各部尚書和侍郎的官階也上升。其中以吏部(主管文官升遷)最為重要,戶部人員最多。禮部(主管祭祀大典)與工部(主管公共建設)地位較低。
監察機構
在洪武十三年前,明朝還沿襲元的監察制度,設立御史台,有左右御史大夫各一名。洪武十三年後,朱元璋廢御史台。兩年之後,朱元璋設立新的監察機構—都察院。都察院下面設立監察御史若干人,分巡全國各省,稱為十二道監察御史。每道有監察御史三至五人,範圍大體為一省。但監察御史都駐在京師,有事帶印出巡,事畢回京繳印。到明末,監察御史分為十三道,共有一百一十人。
六科
明朝開始只設了給事中。到洪武廿四年,設都給事中六人,分吏、戶、禮、工、刑、兵六科,每科一人。該制度基本是繼承了唐朝的門下省制度。六科官職品級雖低,然職權很高。他們可以不贊成皇帝的意旨。而該制度也發揮了一定的改善朝政作用。
五寺
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大理寺與刑部和都察院合為三法司,其職權與今日之最高法院相似。大理寺的首長稱為大理寺卿,也是九卿之一。其餘四個寺的卿職權較低。太常寺負責祭祀;太僕寺管理馬匹;光祿寺負責壽宴;鴻臚寺負責接待外賓。
內閣
在廢除丞相制度后,朱元璋親理政務,一度深感疲憊,於是設立四輔制度來輔佐政事。但這項制度效能不彰。洪武十七年後被廢。之後朱元璋請來幾位翰林學士幫忙輔佐,這些翰林學士的官職被命為「XX大學士」。這也就是所謂的內閣機構。
特務機構(秘密警察)
明朝實行嚴密的特務政治。主要的特務機構包括錦衣衛、東廠和西廠,武宗時期還一度設有內行廠。
錦衣衛設立於洪武十五年,直接聽命於皇上,可以逮捕任何人,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在東廠設立后,錦衣衛權力受到削弱。
東廠成立於永樂十八年,是明成祖為了鎮壓政治上的反對力量而成立。地點位於京師東安門北。東廠的主要職責就是監視政府官員、社會名流、學者等各種政治力量,並有權將監視結果直接向皇帝彙報。依據監視得到的情報,對於那些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東廠可以直接逮捕、審訊;而對於擔任政府高級官員或者有皇室貴族身分的反對派,東廠在得到皇帝的授權後也能夠對其執行逮捕、審訊。東廠在設立之初,就由宦官擔任提督,後來通常以司禮監秉筆太監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擔任。
西廠設立於憲宗時期,首領為汪直。1482年后被廢。其後又被武宗短暫恢復。
內廠設置於武宗時期,首領為宦官劉瑾,劉瑾伏誅後,內廠與西廠同時被廢,僅留東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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